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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置要點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2-03-07

國立東華大學圖書資訊服務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

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修正
中華民國107年10月31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發展委員會議修正
中華民國101年11月28日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

  • 為有效統合運用本校圖書、通信及資訊等軟、硬體資源,充分發揮支援教學、研究與行政之功能,特設置「國立東華大學圖書資訊服務諮詢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  • 本會職掌如下︰
    1. (一)審議本校圖書資訊發展政策及計畫。
    2. (二)審議本校重大軟、硬體設備規劃與購置案。
    3. (三)本校圖書資訊處系統資源使用管理之審議與協調。
    4. (四)研擬及協調整合本校校務資訊系統發展之重點項目。
    5. (五)協調整合本校各單位之相關圖書、通信與資訊資源之使用。
    6. (六)其他有關圖書資訊處發展策略之諮詢與指導。
  • 本會置委員若干人,副校長為主任委員,教務長、研究發展處處長、圖書資訊處處長及主計室主任為當然委員。
  • 教師、行政人員代表依下列方式產生,任期二學年。
    1. (一)教師代表若干人,由各學院指派具圖資專業素養或服務熱忱教師代表一人。其中如無法律專長者,由主任委員增加遴選一人。
    2. (二)行政人員代表二人由主任委員遴選。
  • 學生代表二人由學生自治會推選產生之(大學部一位,研究生一位),學生代表之任期為一學年,連選得連任。
  • 本會為業務推行之需要,得另設置若干工作小組,小組成員由本會決定之。
  • 本會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本會召開會議時,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。
  • 本會須經過半數委員出席,始得開會;並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,始得決議。
  •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,但受邀列席之校外人員得支領交通費或出席費。
  • 本要點經校務發展委員會及校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。